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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周边片区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2日01:10  海峡都市报

  新建房安置价每平方米2000元

  华大周边片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确定,此次拆迁范围指华大周边片区改造2-6号地块,即法花美社区部分及城东社区(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前日,丰泽区华大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已召开拆迁动员会,向拆迁户介绍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方案,拆迁户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如选择产权调换的,必须以最接近产权调换面积的原则来选择安置房。等面积应补差价按新建安置房的安置价与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进行互补。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所列价格无异议、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签订协议的,新建安置房安置价为2000元/平方米。

  被拆迁房屋面积超过拟调换安置房面积的,超过部分一律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应按所选安置房的面积最接近应安置面积的原则选取安置房,每个产权户(即每个选房号)所选安置房面积超过应安置面积的部分累计不得超过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但因安置房户型、结构等原因,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原房屋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按2500元/平方米计算;在1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按3000元/平方米计算;超过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该区域商品房即时市场价结算。对已批但尚未基建的宅基地按三级地类住宅用地标准8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房屋搬迁腾空,将房屋交付拆迁人后,由拆迁人一次性付清拆迁补偿费。

  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按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发给,拆迁过渡期限为36个月。超过36个月的,从逾期之月起,拆迁人按双倍付给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

  集资房、房改房、商品房搬迁过渡费,被拆套房面积不足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按600元/套·月的标准发给临时过渡补助费;超过5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按1000元/套·月的标准发放临时过渡费;超过200平方米的按实际计算。

  N本报记者 李贤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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