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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一审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2日01:46  郑州晚报

  原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一审获死刑

  原广东省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叶树养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1日被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叶树养分多次受贿人民币964万元、港币880万元,有人民币16091314.4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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