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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鲁东南腹地的临沂莒南,是农业大县。在莒南县志中,关于婚丧嫁聚的当地礼仪其中颇有记录、注释。9月中旬,莒南县城一位新郎迎来结婚大典,新娘刚被接进门,几名男子什么也不说,带着两挂鞭,在绳上一挂就放,之后就向操办婚礼的主家索钱,牵牵扯扯地一番讨价还价,这几人带着1200元离开现场。
朋友遇到的这段情景一直存在当地的哥小于脑海中,“涨了,什么都涨了,我4年前结婚两拨赶喜的才要了800元。”这是莒南县志中不曾记录的“赶喜”习俗。记者 孙珂
无处不在的
“赶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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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记者赶到莒南县。在这个县域范围非常有限的城区,只要谈及“赶喜”,绝大多数人都能讲出个“一二三”。在莒南县文化馆,副馆长范开成称,“赶喜”这一习俗主要出现在鲁东南地区,通过各方了解来看,莒南较为盛行。
记者在莒南的筵宾、洙边、相沟等镇乡进行了走访,有老人记忆,“赶喜”这个习俗出现在明朝时期,后逐渐演变发展到现在。驻济某高校的一学生曾调研“赶喜”习俗,她说早期“赶喜”是过去时穷苦人家维持生计的一种方式。每当有青年结婚时,一些穷苦老人,大多是男性老者,带着点自制小鞭,在结婚之日跑到新郎家放上一挂小鞭,再说些恭喜的吉利话,就可以讨得些干粮。但在莒南县志中,“赶喜”习俗并未被记录、注释。
范开成称,如今附近莒南的乡镇以及县城内,“赶喜”习俗仍然很盛。“早期,很多人都认为有赶喜人在,婚礼才热闹。不过,如今赶喜在当地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年轻人的商业行为,老的赶喜人已经基本鲜见。”
如今“赶喜”
不为贺喜只为钱
“赶喜”,在范开成眼中看来是年轻人之间的商业行为,已经被当地很多人所诟病,有很多人称已经“变味”。当地居民昝清雷说,现在的“赶喜”目的已经发生了变化,他们去的目的不是为了贺喜,而是为了赚钱。
“我六年前结婚时,也遇到过这样一拨一拨的赶喜人。有的是放个鞭炮,有的是扭个秧歌,有专门总管负责打发他们,花费了六七百元,如果你不给或者给的少,他们就开始耍赖、起哄,故意打乱你的喜事。”
当地有居民还列举了其它几种“赶喜”要钱的方式,一种是偷偷把几块钱的“镀金”小金佛或者送子观音往喜房内偷偷放,之后再索钱,最后一种就是什么都不带,直接过去索要彩头的。在筵宾镇,一位当地居民讲:赶喜人开口动辄就是七八百元。有的几拨赶喜人下来,一两千元就没有了。”
新人无奈多请
公检法朋友坐镇
给钱,“赶喜”人就走;不给或者给的少,“赶喜”人就会故意起哄、打乱婚礼的进行,很多人不堪其扰。因此在被“赶喜”人拿捏时,主家往往抱着“破财消灾”的心理,用钱将这些“赶喜”人打发掉,这笔钱,在不少新人看来给得有些窝囊,且增加了自己的婚礼成本。
记者在当地采访时,有众多人士都对“赶喜”人抱有成见。有政府部门人士说,很多新人结婚时,都会想办法请公检法部门的朋友来坐镇,一方面是防止“赶喜”人来闹场,另一方面就是希望给钱时少付一些钱。
在农村,有的村子自发地用其他方式来对抗“赶喜”人。洙边镇环河崖村,三年前就因受不了“赶喜”人的骚扰,而在村内成立了一支“赶喜”队。记者在村内采访时,村民刘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赶喜是个风俗,结婚没人赶喜也不好。因此村里人组织成立了赶喜队,村民结婚给个200多块钱就行,这时如果有外村赶喜人来,村干部就不会允许他们进村。如果放在以前,赶喜人一拨拨来,1000块钱肯定是打不住的。”
“赶喜”人职业化成分复杂
有业内人士介绍说,由于“赶喜”盈利空间大、成本较低,从2003年起“赶喜”行业内开始混乱起来,不少人纷纷拉帮结派开始赶喜,往往主家给了这帮赶喜的人钱后,下一派又来了,花费往往很高。
人员构成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以往清一色的老年“赶喜”人,已经逐渐被年轻人所取代,甚至还有个别年轻妇女,并逐渐开始呈现组织化倾向。
当地一位政府部门人士说,据他日常生活中的了解,现在“赶喜”的组织逐渐开始由固定人员构成,职业化特点突出。另外有人士介绍说,“赶喜”人除了去结婚现场外,现在有商店开业、孩子满月酒等场合,他们也前去放鞭索钱。
有居民直指现在“赶喜”人成分复杂,甚至认为有地痞渗入其中。
但记者在莒南县公安局了解情况时,警方对此并未回应。记者从当地检察机关获悉,该院也没有办理过涉及“赶喜”的刑事案件。
划分势力范围开车赶喜不稀奇
一位“赶喜”人曾向驻济某高校的一学生介绍过行内的不少情况,记者曾试图通过该学生联系对方,但他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此人说,他主要在相沟乡本村以及邻近几个村活动,作为“赶喜”人,他有着固定的帮手负责“赶喜”闹场。并且,他还有一项工作就是把“赶喜”的事儿承包下来。“这样对主家是件好事,可以少花钱,并且不用操心,再来赶喜的我们负责打点。这样一次收费,一般是在300到500之间,然后再要上两条烟,主家还要好吃好喝好伺候着。”
这名“赶喜”人透露,他自己在各村有着关系网,一年能赚上六万元,收入可谓不菲。并且,此人说现在“赶喜”人都各自有自己的活动范围,不能随便到其他区域活动,开车赶喜也是很平常的事儿。
这一点,记者在采访时也得到证实。在当地,金胜大酒店是一处中高档酒店,该酒店一位女服务员说,这个酒店平常如果有婚宴,只有一名三十五岁左右的女子来“赶喜”,至于她如何得知信息,别人无从得知。“现在,几年下来,她都开上四个轱辘了。如果别人不给钱,她就会叫上一帮人过来。”
过去的“赶喜”
就是图个热闹
驻济某高校的一名学生曾对“赶喜”进行过一段时间调研。
她说,像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赶喜”人是不要钱的,他们大多家境窘迫,有的身体还带有残疾。那时交通不便利,他们都是步行来到新郎家门口,在新娘进门时说些吉利话,放个自制的小鞭,然后要上碗米饭,蹲在墙根上把饭吃了就走。
其中,“赶喜”人的吉利话最能活跃现场气氛,如“来到大门朝里望,里边一道影壁墙,影壁墙上梧桐树,梧桐树上落凤凰,公的点头母的叫,一唱一和拜花堂。拜花堂,入洞房,洞房里面卧鸳鸯,北头卧着状元爹,南头卧着状元娘。今日俺算交好运,看见麒麟送子忙。待到明年春暖日,定能看见状元郎。说到这里算一段,酒足饭饱再接上!”
“一包香烟不破边,保你儿子当大官,一包香烟不破盒,保你儿子上大学。”赶喜老人自编的喜话很是巧妙,往往让主家很高兴给他们烟酒。
唱喜歌“赶喜”
已经变味了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对于“赶喜”的事儿也曾进行过研究。“赶喜不同于随喜,以往赶喜是带有乞讨性质的,赶喜人要唱喜歌、放鞭炮,口里说得话要好听。这时主家会给馒头等物,即使给钱数额也是非常少的,赶喜的目的就是活跃现场的气氛。”
王忠武教授说,但随着这一风俗的过度商业化,“赶喜”现在已经变味,已经带有强迫消费的性质成了强讨,只要钱不要物,很容易引发纠纷和法律问题。这值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反思,是什么样的情况助长了这种现象。在立法上来讲,对此类习俗有没有约束性的规定和条款,如果没有,是否应该进行这方面的规定。王忠武还是希望用原汁原味的“赶喜”风俗,带给更多人欢乐。
以“赶喜”为生
可定性非法经营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郝纪勇告诉记者,抛却“赶喜”这个习俗的概念,从其行为角度看,如果“赶喜”人前去结婚现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主人家支付钱财,无法定性为违法行为。如果是“赶喜”人强行索要钱财,带有敲诈性质,要从索要的钱财数额上看,是否已经构成犯罪。“从现在来看,这些人索要的钱财数额,绝大多数情况尚达不到追究刑责的标准。”
对“赶喜”人如有闹场、起哄等手段,则涉嫌违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当地不少人士告诉记者,在结婚等现场,一般情况下新人家庭不愿意与“赶喜”人发生冲突,以免影响婚礼进程,因此报案的寥寥。
对于常年从事“赶喜”谋取利润的人士,郝纪勇认为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公安机关应予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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