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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享乐干部”不能因官而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2日02:03  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

  山西省纪委通报,山西官场“纠查风暴”中被查获的296名国家公职人员已经按规定按程序全部处理到位。除上次处理的79名机关干部外,剩余217名“享乐干部”的处理结果是:免职处理6名,党纪处分53名,行政处分58名,辞退解聘14名,停职检查、诫勉谈话39名,批评教育47名。(9月21日《京华时报》)

  上班时间在茶社、洗浴、歌厅等休闲娱乐场所玩乐享受,这样的“享乐干部”的确应该严肃处理。但217名“享乐干部”中只有14名被辞退解聘的结果还是让人大感意外。免职处理看似严重,但在保留级别与待遇的情况下,其实不过是异地做官的代名词。停职检查、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更是算不上什么处罚。被辞退、解聘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才125人,也就是说将近半数的“享乐干部”并没有受到多重的处罚,甚至根本就没有处罚,只是批评教育两句就完事了。相比他们的违纪行为,这样的处罚未免太轻了,哪里能给人“纠查风暴”的感觉,“纠查细雨”还差不多。

  相比处罚过轻,同事不同罚的问题更让人担心。如山西省纪委公布的一起3人利用上班时间赌博的违法违纪案例:晋中煤业公司安监部部长(副处级)梁某与公司临时选用的司机梁某、顺意德煤业公司职工李某在寿阳县某宾馆聚集赌博,被纪检人员查获。梁某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司机梁某和职工李某分别被辞退和开除。按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受撤职处分,撤职后须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的精神另行确定职务,并按新确定的职务确定其工资待遇。也就是说,梁某副处级的安监部部长虽然当不成了,至少还能享受正科级的待遇。梁某之所以会免予辞退或开除,显然并非是他的违纪情节较轻,而是他头上的官帽起了作用。

  轻罚官员重罚百姓的现象既反映了执法部门相当浓厚的官本位思想,也是官官相护陋习的集中体现。不仅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了黑,也助长了违法违纪官员的侥幸心理,非但没起到惩戒作用,反而会让他们更加有恃无恐。杨国栋 苏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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