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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邻居记恨前仇两度挑衅 刑释人员致人毁容获刑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2日02:33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洁)9月21日,刑释人员马拥军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城关区法院受审,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现年41岁的马拥军,曾在12年前因故意伤害罪入狱,服刑期满后一直无业。今年1月10日零时许,马拥军酒后在街上遇到昔日邻居孟某和其外甥女刘某等人,因之前曾与孟某有矛盾,马拥军遂上前纠缠滋事。在众人劝导下,孟某等人摆脱了马拥军。凌晨2时许,马拥军持刀冲入孟某家再次纠缠,双方发生冲突,马拥军持刀朝孟某的外甥女脸部砍去,又将孟某的腰部及臀部砍伤。后经法医鉴定,孟某的外甥女脸部裂伤,头皮劈裂,为重伤。

  庭审中,马拥军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院以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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