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特约记者高秉喜 通讯员陈丘平报道:前日,宜昌西陵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了一起违反规定举办大型活动的案件,违反治安管理人柳某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上月25日,柳某(女,41岁,宜昌市人)以其所在单位名义与某省电视台某栏目组签订合同,计划于本月19日和24日在宜昌举办两期大型娱乐真人秀、演唱会电视节目录制活动。西陵公安分局审查申报后认为,其安全措施未达到要求,遂于本月19日对柳某下达了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但柳某收到此决定书后,仍于当晚8时至9时45分举办了该大型群体性活动,且实际参与人数近3万人。
西陵公安分局积极应对,成立了现场指挥部,并要求全体民警在现场待命,有效防止了进、退场人流发生踩踏、拥挤等事故。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认定柳某已构成违反规定举办大型活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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