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晟)明年开始,我市的治安行政案件处罚将有具体裁量标准。昨天,在市政府领导督办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0057号重点提案座谈会上,副市长刘学普表示,市政协委员的一纸提案,推动我市在全国各省市中,率先出台了《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对行政处罚裁量打出系列“组合拳”,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缩小裁量空间、限制随意裁量,提升依法行政的公信力。
刘学普说,“行政处罚裁量权过大,为一些合法而不合理的现象开了方便之门。”例如,因安全事故致人死亡的,可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执法机关自由裁量的空间太大。年内,根据相关部署,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全面清理行政处罚依据。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张建炜说,今年上半年,市公安局对全市42个区县的治安案件进行了整体调研,并将在年内出台常见治安行政案件裁量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有效解决随意处罚、以罚代管、执法腐败等执法问题。
市交委副主任杨昌学说,市交委将推行行政处罚说理制度,有效保障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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