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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韶关公安局长被判死缓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原广东省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叶树养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1日被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叶树养分多次受贿人民币964万元、港币880万元,有人民币16091314.4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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