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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张运骄)今后,省检察院可协商四川大学派相关教授、副教授到全省检察系统挂副检察职务,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学术讲座。四川大学可聘任省检察院相关专家作为兼职教授、副教授,实现检校“人员交流”。20日,省检察院与四川大学举行检察制度研究中心签约暨授牌仪式,“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在四川大学挂牌成立。
签约仪式上,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分别代表省检察院和四川大学签署《关于建立检察制度研究中心的协议》,并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授“检察制度研究中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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