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董加固 见习记者 吕波 实习生 陈翠勤 通讯员 林旭东
昨日上午10点多,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在执法时发现,一辆湖南牌照的轿车2年来超速高达31起,高速交警当场开罚单共5000元。
经过电脑查询,民警发现这辆车经常在泉三高速上行驶,是永春下洋一家铅锌矿的车,让民警吃惊的是,司机湖南人艾某此前有接到违规通知单,竟一条也没去处理,但是每次年检依旧可以通过。
昨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在辖区泉三高速的南安省新服务区执法。执法对象除了过往的大客车、货车外,他们还对外省牌照的小型车进行检查。“泉三高速限速低,车流量不大,超速时有发生,特别是外地牌的小型车,此前抓获过不止一起。”二大队二中队长康明德说,此次行动主要针对近两三年高发的外省牌照车辆,在省内交通违法未及时接受处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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