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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区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01:47  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 徐刚领

  今冬的集中供暖计价与往年不同,传统的按面积计价的统一格局将被打破。今年供暖季,我市集中供热区域内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革的既有居住建筑,将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记者从郑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为顺利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并保持郑州市供热价格相对稳定,今年将出台的供热计量试行价格不涉及全市集中供暖价格的调整,暂以现行按面积收费价格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测算供热计量价格,在部分符合条件的民用建筑抄表试验,进行试点。

  目前,郑州市符合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小区有5个,分别是农业路3号院的省新闻出版局家属院(北区)、东风东路与马庄街交叉口的祥和花园审计署家属院(东区)、农业东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的广源建设市质监站专家公寓楼、百花里1号院的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民安路66号的嵩淮园市政局小区。

  此外还有两栋公共建筑,即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的新芒果写字楼(东区)和中原路93号的河南省交通厅。

  郑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说,这些建筑符合了节能标准和分户计量收费的初步要求。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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