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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供暖补贴标准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02:37  淄博新闻网

  日报讯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心城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的规定,2010年度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供暖补贴发放工作将于10月25日至31日全面开展。

  据了解,今年中心城区供暖补贴发放范围为:户籍在张店区或市高新区,已宣告破产企业未享受失业保险金、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未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原市属、张店区属、淄博高新区所属企业正在领取失业金或领取完失业金仍未就业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按户补贴,每户补贴626元;失业和下岗人员按人补贴,每人补贴313元。其中,张店区、高新区对所属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的供暖补贴,将由有关部门直接打入个人失业保险金存折,其余的人员分别由破产企业清算组、特困企业、市就业办和张店区淄博高新区劳动保障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周荣顺 曹景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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