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决定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并将预防工作的这两项考核结果纳入当年党政目标统一考核。
经与会人员商议决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占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分值7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对于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单位,经预防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再次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由区综治办给予一票否决。同时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区直各单位纪检组长、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具体负责本单位本地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与会人员还就如何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职务犯罪案件达成共识。要求全区各单位和乡镇街道要主动为检察人员介绍有关业务知识、法规和政策,依法为办案提供证据和情况,确保查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形成教育和预防的合力。
在这次会议上,仁和区委书记、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赵忠义明确提出,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全面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工程,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发生职务犯罪案件,根据情节追究“一把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