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简励生)昨日,记者从江门市交警部门获悉,今年1~9月,江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810宗,造成256人死亡,37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57.9万元。交通事故3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事故主要原因:交通违法行为
据交警部门分析,今年前三季度,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9月因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2584宗,死亡240人,分别占交通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91.9%和93.8%。不按规定让行、违法上道路行驶、违法超车、违法变更车道、违法会车、无证驾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违法掉头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上述违法行为共造成交通事故2468宗,占事故总数的87.8%,造成229人死亡,占死亡人数总数的89.5%。”江门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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