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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挟护士 “整容女”判一缓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03: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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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9年6月2日

  版次:《佛山新闻》A19

  题目:《疑因整容纠纷 女子持刀挟持护士》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去年6月1日,四川女子代某因不满隆鼻效果,拿刀将一名护士挟持到医院三楼窗外的飘台,近一小时后才被制服。近日,禅城区法院近日对代某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代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今年35岁的代某是四川人。2009年2月7日,代某来到禅城区苏李秀英医院接受隆鼻手术。后来,代某认为做了整形后的鼻子充满血丝,她不满意,多次来医院交涉,要求退还费用,但均无结果。

  同年6月1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代某再次来到医院,在三楼咨询室与医院工作人员谈话,要求解决问题。在谈话期间,代某将手镯丢至咨询室窗外的飘台上,让该医院的员工小玲爬出窗外到飘台上帮她捡手镯。代某趁机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跳到飘台上,抓住小玲的衣服不放,还用刀抵住小玲的腰部,不让小玲离开。

  事发后,公安、消防到场轮番劝说代某,但代某拒不听从,还一度将刀架在小玲的脖子上。劝说约一小时后,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采取突击行动,将代某制服并成功解救了小玲。

  禅城区法院审理认为,代某因医患纠纷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另外,法院还认定,代某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据此,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代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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