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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优惠应扩及所有小排量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04:03  大众网-大众日报

  □ 王毅

  我国车船税新政策将分为7 个梯度按照排量进行征税,与现行政策相比,排量在 1.0 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负减轻,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加。近日,国税总局网站透露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车船税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将进行首次审议。(10月17日《南方都市报》)

  从节能减排的角度考量,车船税新政策分七个梯度进行征税的设想是非常好的,而且其中体现出的对小排量车予以优惠的思路也是正确的。

  此次车船税新政策基本思路是清晰的,目标是明确的,即:抑制大排量车,鼓励小排量车。但按照国税总局透露出的信息,车船税新政策对小排量车的优惠,只体现在1.0 升及以下的乘用车,而不是通常印象中的 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这让人感到有些意外。 要知道,即使在所有节能减排做得好的国家, 1.0 升及以下的乘用车也几乎是非常少的数量,由于这种小排量车的动力缺乏,加上此前许多地方的限小政策,几乎鲜有人问津,这也注定了 1.0 升及以下的乘用车必然是少数中的少数。

  依据通常人们的理解, 1.6 升及以下排量的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排量车,也即通常意义上的经济型用车,而且从当下国内汽车销售的情况看,1.0 升至 1.6 升排量的车构成了相当一部分城市上班族的代步车主流,国税总局制订的车船税新政策放着这部分车的小排量不提,却要对非主流数量极少的 1.0 升以下小排量车予以优惠,如此区别对待小排量车的倾向性,不能不说意义不大。

  笔者认为,车船税新政策中的限制大排量车的思路是清晰的,但鼓励小排量车的思路却是异常模糊的。车船税新政策的优惠应扩大到所有的小排量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发展汽车产业同时又节能减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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