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省直管企业养老险缴费基数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05:3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从本月起,省直接管理企业及这类单位的参保人员将执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0年度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83元,增加了214元。对参保人员来说,每月将多缴17.1元的参保费,但缴的越多,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后,原行业统筹单位及在宁的其他省直管单位,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为10905元,下限为1583元。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原行业统筹单位及在宁的其他省直管企业,实际人均工资水平低于1583元的,按人均1583元确定缴费工资总额基数。

  省盐业公司及本单位的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连云港市公布的标准执行;省农垦集团、省监狱管理局及本单位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公布的标准执行。新的缴费工资上下限自2010年10月起执行。

  据省社保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去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我省没有上调省直管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沿用了2008年度的相关标准,即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369元,上限为8977元。今年上调缴费基数后,意味着参保人员每月要多缴17.1元的参保费,但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更多。 (戚庆燕)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