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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好友搭“顺风车”致一死一伤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通讯员长春 童德军 实习生洪纲 张琳丽)擅自将运货的车辆载上好友,结果出交通事故酿好友一死一伤惨剧。昨悉,硚口区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对司机马某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其所在单位先行赔付死者家属43万元。

  39岁的马某是襄樊一家物流公司司机,经常载货往返于襄樊武汉之间。今年1月,好友郑某、丁某找到马某,声称想到武汉游玩,欲搭马某“顺风车”。马某应允,他支开另一搭班司机,独自开着货车载着郑某、丁某赴汉。

  次日凌晨1时,马某驾货车沿武汉三环线北段向东行驶,至075号路灯时,他昏昏欲睡,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追尾同向行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造成郑某、丁某受伤。郑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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