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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深圳要续当排头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06:56  深圳特区报

  

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深圳要续当排头兵
田国强

  过去30年,深圳经济特区的经济大发展,在相当大程度上得益于其所享有的优惠政策或政策倾斜。时至今日,当初许多政策优惠已不再为深圳独有,深圳经济独领风骚的局面亦不复存在。深圳经济特区的改革何去何从?这是摆在深圳面前的一道难题。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的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对深圳的改革发展提出了五点要求,其中特别提出希望深圳“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

  当前深圳经济特区的改革发展正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独存在于深圳经济特区,而且已成为我国改革发展的阻碍。由于市场化改革与开放所激发出来的巨大的动能和势能,就像正在高速升空的火箭,尽管有很大的外部摩擦,其所带来的正面效应远大于转轨过程中各种问题的摩擦,包括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所导致的负面效应。由此造成了许多理论上和现实中诸多深层次的误区、错误的观点。

  不可否认,不同国家具有各自的文化、历史特征,但这种差异并不表示终极目标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从转轨和发展路径上讲,由于初始条件、内生状况、外部约束不同,后发国家不可能重复先发国家走过的老路,因而需要也只能另辟蹊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条道路的指向与现代性社会的终极目标的偏离或背离。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最终目标仍应是构建起以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社会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化国家。这是着眼于保持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考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

  那么,如何在兼及现代世界强国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中国自身历史现状的具体国情基础上,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实现上述目标呢?笔者认为,这条道路有其经济学内在逻辑,即:欲强国,必先富民;欲民富,必赋私权;保私权,必限公权。反推回去论证,通过建立有限从而有效政府,建设强效的国家能力,赋予并保障个人自由选择权,私人拥有财产权及个人生存权。那么,基于个人自愿交换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就能够以最少的信息成本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使经济充满活力和创造力,实现经济的繁荣和富裕,提升国家政治经济实力。

  下一步改革的关键是政府职能的两个根本转变,即:改变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同时并存的状态,促进政府从与民争利的发展型政府向公共利益服务型政府转变,从行政干预过多的全能政府向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有限政府转变,从而建立有效政府和有效市场,使之能同时达到效率、公平与和谐,实现科学发展。这应该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首要议程。

  首先,政府要最大程度地缩小自身的经济人角色,服务而不是牟利才是政府的本质。所以,在考量政府绩效的时候,单单依靠GDP指标是不可取的,社会公共服务的指标应成为硬约束,这就要求政府要少伸“掠夺之手”,多伸“无为之手”、“援助之手”,让财富更多地流向百姓,以最大化社会经济福利。

  其次,政府过度干预经济,使得规则让位于“关系”,这本身也说明中国的市场化程度还不是非常成熟。放眼世界,选择市场经济的国家占绝对多数,但真正建立起规范的市场经济的国家并不多。建立有限政府,关键是要让公共权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民众的监督,也就是民主法治问题。

  深圳经济特区的改革能否再次走到前列,我认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能否率先在政府职能的两个根本转变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实际上,深圳经济特区已经有了这方面的基础。过去30年来,深圳经济特区在行政体制改革,比如大部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作出了大胆探索和积极尝试。但是,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未来30年,深圳应该继续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当好排头兵的角色,这理应成为深圳在中国未来改革中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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