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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漏水反赖顾客不对 工商调解 酒店赔钱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09:5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工商局公布,一家酒店自身服务设施出现质量问题后,却强迫消费者“埋单”,经南明区遵义工商所调解,最终赔礼道歉、退房费,并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据了解,魏先生近日到贵阳后,入住遵义路某酒店,当晚在房间洗衣服时,发现地面漏水,便请酒店查看原因,店家却不分青红皂白,马上就以魏先生用水不当为由,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费。

  第二天早上,魏先生又在酒店服务员见证下开启水龙头,5分钟后,地面出现漏水现象,魏先生认为这说明地面漏水不是自己人为所致,可以不用赔偿酒店的“损失费”,便购买了当日上午的返程火车票,然而就在他退房时,酒店仍然继续以魏先生用水不当,造成房间漏水为由,要求他赔偿损失费。

  迫于无奈,魏先生只好退掉火车票,继续住下来,并到南明区工商分局遵义工商所投诉,要求店方退还被迫多住一天的房费180元,同时赔偿误工、精神损失费500元。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来到酒店现场查看,认为投诉属实,当场对酒店强加于消费者的野蛮行为进行批评,这时店家才向魏先生赔礼道歉,后经执法人员调解,酒店不仅退还了魏先生被迫多住一天的房费180元,还赔偿其误工及精神损失费30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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