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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东盟博览会”四大关键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11:17  国际在线

  中国-东盟博览会关键词:投资便利化逐步自由化争端解决零关税

  新华网南宁10月18日电(记者 周丹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致力于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下建立一个自由、便利、透明的投资体制,提高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并为双方的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

  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即将建成之时,各方达成提出“投资便利化”的共识,一方面体现了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另一方面则是对具体的投资环境进行更加严格的控制和要求。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规定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渐进式。在协议中,中国与东盟10国都在WTO承诺的基础上,遵循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则,依据各自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和服务部门的比较优势以及国际竞争力,按照GATS服务贸易分类标准的范围做出了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第一批具体承诺。

  “逐步自由化”条款中规定,各方在本协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第二批具体承诺的谈判,以实质性改善第一批具体承诺,以实现各缔约方间的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这一条款表明,根据双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业的特点,中国和东盟的服务贸易开放是渐进式的。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具有多边性,其缔约方是中国和东盟的10个成员国。因此,该协议是一个拥有11个缔约方的多边协议。

  《争端解决协议》规定的争端解决范围广泛。协议规定,任何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附件和未来文件而引起的争端都可以根据该协议来解决。同时,任何影响《框架协议》履行的成员方任何级别的政府措施所引起的争端都可以通过该机制来妥善解决。

  “零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不向进出口国征收关税。

  2004年11月24日,《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以下简称《货物贸易协议》)签署。《货物贸易协议》是规范中国和东盟货物贸易降税安排和处理非关税措施等有关问题的法律文件。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中国自东盟进口的7000多种产品将实现零关税,占全部产品的93%,同时,东盟国家也调整税率。随着双方关税的进一步降低,互补性产品的市场空间将极大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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