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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扣押财物须交管理费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15:14  山西新闻网

  榆次的王先生发短信咨询:他的朋友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被送去劳教之前,公安机关没收了他朋友所有的财物。现在劳教期满,他的朋友想拿回被公安机关没收的财物,却被告知须交保管费300元。王先生想问这管理费是否合法?

  山西华盾律师事务所魏秋科律师认为:按照警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是行政执法单位;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结合来信可知,公安机关的行为不是没收而是扣押行为。依据法律规定没收的物品上交国库,扣押的物品与案件无关的要发还。法律没有规定有管理费,因此,所提收取管理费是不合法的。□本报记者 李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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