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称没预售逼客户退房 房子涨价厚德地产要反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17:57   半岛网  

  市民:开发商称《认购书》无效,要加价买房

  2009年8月份,吕女士在厚德森林国际9号楼定了一套房子,并且与开发商签署《认购书》,交上了2万元定金。按照《认购书》上约定的内容,吕女士应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向开发商付清首期款并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到约定日期快截止时,吕女士仍未接到开发商方面签约的通知。为了避免自己产生违约的嫌疑,吕女士要求开发商写了一份情况说明“签约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签约时间为准”,并加盖了公章。

  今年9月份,吕女士终于接到了开发商的通知。但却不是签约,而是要求她退房,或者加钱买2号楼。“开发商说没有《预售许可证》,还说我们的购房协议无效。”显然,吕女士并不能认同开发商方面的说法,“听他们的销售人员说,开发商想等把我们都处理完了,再去申请预售许可证,因为去年卖房子卖便宜了。”

  吕女士表示,与她遇到相似遭遇的购房者大约有5位,大家不排除会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开发商讨个公道。

  称没预售逼客户退房房子涨价厚德地产要反悔

  称没预售逼客户退房房子涨价厚德地产要反悔

  厚德房地产:已经提出两套解决方案

  10月19日,记者登陆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查询,并没有找到厚德森林国际9号楼的销售信息。但是记者注意到,根据网站显示的信息,最新开盘的12号楼与2号楼参考价为6300元/平方米与6200元/平方米。较之吕女士与开发商签署《认购书》上4300元/平方米的单价,每平方米上涨了2000元左右。即使按照70平方米的普通户型来算,差价也将高达14万元。难道真如吕女士猜测,开发商是想坐地起价吗?

  对此事,青岛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销售工作的徐经理表示,公司前期已经与9号楼的客户沟通过多次。在协商过程中,开发商方面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加倍退还定金。或者客户与开发商双方协商一个价格,购买小区内的其他楼座。

  按照与客户签定的《认购书》,购房者早在2009年10月31日前就可以签合同买房,但是为什么时隔一年后,还是买不到房呢?这位徐经理表示,小区内的9号楼确实还没开始销售,但是却没有正面回答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她表示,具体原因自己也要咨询公司领导,但是今天领导在出差,她也不方便透露领导的电话。

  律师:购房者可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

  对于吕女士等购房者的遭遇,山东海晖律师事务所的李令昌律师认为,购房者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李律师表示,吕女士与开发商签的《认购书》,其中主体合法,标的明确,所以在法律意义上是一份已经成立,并且生效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单方提出协议无效,是不被法律支持的。吕女士等购房者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退还定金,支付一定赔偿;或者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标准继续履行合同。

  半岛数字记者

  [编辑: 董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