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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农村房常住 遇拆迁遭腾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01:58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叶青)十几年前在门头沟某村买下一处房屋后,张氏老夫妇便住了下来。不成想,如今老房子面临拆迁,当初的卖家以宅基地上房屋不得随意转让为由诉求老人腾退房屋。对于败诉的判决,老人难以接受,一直拒不腾退。昨日,在门头沟法院执行法官的大力调解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2000年,张氏夫妇二人与门头沟区某村村民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自愿买卖了齐某的一处宅基地房屋。由于宅基地房屋不能过户,当时双方找到大队给开了转让证明。因老房子面临着拆迁,齐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原买卖合同无效、张氏夫妇返还该房屋。法院依法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原物。而张氏夫妇认为,住了十几年的房子且不论房子的增值,仅从情理角度上说,他们也不能接受。执行法官通过做大量工作,昨日张氏夫妇和齐某终于达成和解协议,齐某同意老夫妇暂时居住,拆迁时再通过其他方案双方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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