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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人死亡事件不能止于行政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02:58  红网

  20日,针对村民李光明猝死镇信访办一事,北京密云县不老屯镇政府与死者家属就善后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有消息称李家将获30万元补偿……(10月21日《新京报》)

  据了解,李光明等人多次反映的,是村内护坝、道路工程存在偷工减料、虚报立方等问题,要求村委公开村财务。而镇信访办却是“答复时间一拖再拖”。随后,李光明等人又将此事反映到县信访办。在得知镇政府并未将他们的信访意见反馈到县里后,李光明等人又来到镇信访办,要求就他们反映的问题给予答复。此间,情绪一直很激动的李光明心脏病复发了……

  表面上看,该事件并不复杂。而且,据报道,死者李光明生前还因心脏病做过手术,该事件的发生似乎又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事实上,正是由于当地镇政府对李光明等上访人的一味敷衍,推托搪塞,最终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当地镇政府的行政不作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李光明等人向镇信访办反映问题后,工作人员是否按程序将问题向主管领导反映。如果当时没有反映,又为何在上访人屡次上门要求听取调查结论的时候,还不向主管领导反映?

  其二,如果工作人员将李光明等人反映的问题向主管领导做了汇报,那该镇主管领导为何对此充耳不闻,无动于衷?

  当地镇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态度,别说是一位患有心脏病的上访人,就是身体健康的人也得被气出病来。由此不难看出,该事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实质是必然的。

  然而,事件发生后,该镇党委副书记在谈及此事的态度竟是“虽然李光明猝死与镇政府没有关系。但从人道救助角度上,考虑到李光明家有70多岁的老人需要照顾,镇政府会考虑给与救助。”

  既然认定此事与镇政府“没有关系”,该镇为何考虑给死者“救助”?镇政府如果有此“菩萨心肠”,为何不对李光明等人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和反馈?显然,所谓的“救助”实质上是给死者家属及其他上访人的“封口费”、“安慰剂”,企图以此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逃避责任。

  我以为,当地相关部门应对此事进行彻查,严惩事件责任人。决不能任此事一赔了之。否则,必将助长这种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稿源:红网 作者:孙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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