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冰洁 通讯员王俊灵)近日,一记重拳致民警受伤的西固男子柴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判处拘役4个月。本案审理期间,柴某家属向被害人赔偿3000元,双方达成谅解。
今年7月23日晚11时许,西固公安分局西固城派出所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派3名民警及2名综治员前往兰州三毛集团厂区处理一起斗殴案件。到达现场后,5人亮明身份并对双方人员身份进行核实,遭到一方醉酒当事人柴某的辱骂,柴某还挥拳击中一名民警左眼,致其受伤。经西固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受伤民警伤情属轻微伤。公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