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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磊自称“赔不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03:5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昨天记者获悉,近日,李磊的律师潘志东在看守所会见了李磊,询问了其对一审判决的态度。李磊表示服从死刑判决,但将对附带民事判决提起上诉。虽然李磊求死,但民事部分的上诉或可让他的死刑执行延后。

  据律师转述,李磊对于死刑的判决结果和之前的“只求速死”态度一致,即使律师建议其可以考虑提起上诉,但李磊表示服从判决。但对于总额345万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李磊主动提出要提起上诉,原因是自己“赔不起”。

  一审判决中,李磊须赔偿奶奶因父亲死亡的经济损失56万余元,姥姥因母亲死亡的经济损失54万余元,以及奶奶和姥姥因其妹妹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53万余元,赔偿其岳父母169万余元,以及赔偿奶奶丧葬费11万余元。除了这笔345万余元的赔偿款外,李磊还收到了另外两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和借款案的判决,3起案件的总额达到400余万元。

  潘志东律师称,李磊尚未向他透露名下的详细资产,但明确表示希望上诉能够让自己少赔一点,也能使赔偿能够真正得到执行。

  李磊提出上诉的另一个原因是认为自己的赔偿标准偏高。同类刑事案件一般赔偿数额在四五十万元左右,而李磊的则在60万元左右。律师潘志东称,目前,十天上诉期未到,正式的上诉材料还在准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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