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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监督“三类案件”86件

  本报讯(记者沈义)“自2009年1月全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共组织人民监督员534人次监督‘三类案件’86件93人。”10月20日,在重庆市检察机关第四次检察开放日启动仪式上,该市检察院通报了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相关情况。

  2008年底,重庆市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278名,并积极推行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相对分离的服务管理机制,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实行“下管一级”、“异地监督”,以确保实现监督效果。2009年1月,重庆市三级46个检察院开始全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三类案件”、“五种情形”进行监督。截至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共组织人民监督员534人次监督“三类案件”86件93人,监督过程中,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27件48人。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决定3件3人。此外,该市检察机关积极寻求多元化接受人民监督的方式,2009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近500人次,旁听系列“涉黑”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的出庭公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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