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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鲁迅散文到博客家园

  我一直认为,鲁迅的散文《野草》、《朝花夕拾》是新文学的高峰,至今无人超越。他的杂文更是将笔记、随笔和檄文不露痕迹地完美地结合起来,至今也无人超越。甚至杂文随着鲁迅的逝去,这一文体的存在也显得有些“世遗” (世界文化遗产)的味道,一个杰出的大师创立的一个艺术种类,是不能让他轻易消失的。

  鲁迅的有些小说也是散文化的,《故乡》如果作为一篇散文的典型文体,选入中学教材或许更有利于学生理解散文的文体特征。《一件小事》也是散文的路数。这丝毫不影响鲁迅作为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存在。他的小说被人们充分认识,也为人们广为继承。但散文似乎不大引起人们的关注,至少关注不够。他的一些学术著作,比如《中国小说史略》其实也是用笔记的文体写就,而非我们现在流行的文学史体。

  我对鲁迅的喜爱是从散文开始的,在《向鲁迅学习爱》的一文中,我说到了《两地书》对我的影响,而第一次读到《野草》的序言,我一下子明白了鲁迅的伟大所在。一直想写一本关于《野草》的论著或长一点的论文,但老觉得笔力不逮,就将这些感受和心得写成了随笔发表。在这位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的散文里,我发现有一个柔软的鲁迅、忧郁的鲁迅和怀旧的鲁迅,我的写作就不再担心孤寂和寒冷。

  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随笔热也将我卷入其中,我最先写的评论是发在《南方周末》上的《我的墓志铭》,是马莉强烈约稿的结果。而这篇文章是我生病住院时的感慨,投给她,很快用了,之后又催稿,我又写了《座右铭》、《陋室铭》。之后,我在南京的《扬子晚报》还开了“闲话南京”专栏,因为报纸发行量超百万,很多熟人、朋友看到都礼貌性地夸赞,我也当其真,对随笔的写作更加投入。当时,江苏作协的小说家赵本夫就看出苗头:“你写的散文不是常规意义上的,不一样。”我自己没感觉到,但我在写评论的时候,倒是有意地追求一种随笔化的写法,在评论中加进叙事、抒情,虽然不学院派,但可读性要强一些。2000年冬到北京工作后,我又在《北京晚报》上开设《王干作文》的专栏,写了《北京的春》、《北京的夏》、《北京的秋》、《北京的冬》等关于北京生活的文章。但常常因为篇幅和时间的问题,感觉还是有所局限。

  2005年以来,博客热起来了,一开始我也没去赶这个时髦,直到有人在网上冒名顶替,我才开始写作我的“官博”来。现在收到《王干随笔选》里的文章三分之一多居然是来自博客上的。博客被称为“自媒体”,我很快就喜欢它,我在“六一儿童节”开博,希望自己能够让自己的博客保持几分天真和自由。人可以按照时间的规律变得老朽,但博客要有一颗年轻的心。

  博客和纸媒的区别在于,你是主动的,你是你的上帝。可以写长,也可以写短。可以写,也可以不写。比如我那篇引起广为争论甚至变成“两会”提案的博文《五十年内废除简化字如何》,在传统的媒体上是很难出笼的,而博客给这样一篇石破天惊的文章问世的机会。迄今为止,我在博客的点击量近三百万了,和时尚达人相比只是个零头,但在文化人博客里还在前茅之列。

  博客的一个特点是杂,博者,杂也。而我这人生性好奇,对很多事情有兴趣,喜新恋旧。新如博客、微博这样的刚出炉的热烧饼,旧如古琴、围棋这样的老古董,洋的足球,土的似楼外楼这样的老菜馆。饮食、风景、气候这些能够触动我审美神经的,我一一记录下来,长短随意,冷暖自知。不求献媚于江湖,但求自由在笔端。

  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的杂文,杂文以前应该隶属在随笔的门下,但因为鲁迅的特立独行,形成了一个新的文体,叫杂文。而小品文则因为鲁迅论敌的标榜而渐渐不被提起,其实杂文也好,小品文也好,都是随笔。鲁迅的杂文在今天读来,就是绝妙的博客。随笔在经过多年的漂泊之后,终于在博客找到了家园。

  博客还有一个好处在于互动性强,避免了文人自恋的膨胀。文人多少会有一点自恋的情怀,如果过分了,就会变得雷人,自己也会很累。博客那些严厉的“砖块”,常常让人缩起自恋的尾巴。

  (10月19日,鲁迅逝世74周年纪念日之际,第五届鲁迅文学奖揭晓,王干的《王干随笔选》获得散文杂文类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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