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半岛都市报10月21日讯(记者 马正拓 通讯员 徐丕英) 网购的电器设备在运送过程中损坏了两个重要部件,由于送货员要求先签收再验货,等杭州的刘先生发现问题后,岛城的物流公司以刘先生已签署收货确认单为由拒绝赔偿。21日,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物流公司最终赔偿刘先生500元。
10月13日,杭州的刘先生通过网络从岛城某厂家购买了一套电器设备,由青岛某物流公司发往杭州。快递员王某将设备送至刘先生家中时,要求刘先生先签字再验货,等刘先生签收后拆开包装,发现设备有两个重要部件损坏。刘先生当即联系了快递员王某,然而王某称他并不知情,让刘先生与岛城的物流公司联系。随后刘先生拨通物流公司的电话,却被告知他已经签署了收货确认单,物流公司拒绝对设备的损坏负责。最后刘先生又联系了卖家钱某,钱某认为不是产品质量原因,也不同意协商。
无奈之下,刘先生拨打了四方工商分局的投诉电话。经工商执法人员确认,电器设备是因外力撞击损坏,而快递员王某也证实刘先生是先签收后验货的。10月21日,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协调下,物流公司答应赔付刘先生500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