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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目击者说话需要“权力避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04:48  郑州晚报

  □晚报评论员 李记

  河北大学车祸事件再起波澜。据10月21日《广州日报》报道,日前,有河北大学的学生私底下告诉记者王克勤:“现在学校不让我们说这件事情,所以目击者很难找。因为他们一旦向记者透露什么事情,学校知道后肯定会对说的学生作出处分的,谁都会害怕,所以学校里的目击者都只能什么也不说。”对于目击者的“集体沉默”,网友们极力呼吁:“请河北大学的目击者站出来!”

  一起看似简单的交通肇事案,因为可能涉及权力的介入与干预,变得日趋复杂起来。从目前的情况看,河北大学校方对学生集体封口,无非是出于对权力的忌惮:据说,李启铭之父李刚,是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主管刑侦副局长,主管刑侦,事故发生地河北大学新校区便在其辖区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河北大学之所以对学生集体封口,如果不是“邀功”,便是被要求——学生所说的“谁都会害怕”,应该是实情。

  在这种情况下,谩骂学校方、指责目击者,似乎都有“打错板子”之嫌:如果不是迫于强大的外力,谁愿意承担“没有良心”的恶名?所以,在目前阶段,社会舆论最应该、最迫切吁求的,不仅是说服学校方和目击者能够足够勇敢。当然,我们需要勇敢者站出来说话——更为关键的是,应该积极吁求当地相关方面对该起事件的调查,能够尽早实现“避嫌”。

  具体起来就是,身为肇事者父亲的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主管刑侦副局长李刚,应该主动避嫌;同时,对该起事件的调查以及最终结果的认定,也不能由和李刚关系密切的同事负责;最起码的,应该有具有公信力、能够被受害者家属认可的第三方参与调查。而且,调查进行的过程中,要严格确保目击者(证人)不受干扰,并及时公开调查进展,接受公众监督。

  要想让目击者开口说话,做到“权力避嫌”,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因为说到底,对发生在河北大学的这起车祸来说,公众担忧的正是权力之手对案件调查、审判的影响。目击者面对媒体采访时的陈述,毕竟不是证词;对该起事件来说,我们需要目击者面对采访时的勇敢表达,更需要影响案件最终定性以及判决的“还原现场”的证词。因为,有了还原现场的证词,判决才能最终确定李启铭的定罪量刑。

  所以,在当前阶段,站在河北大学和目击者身后的保定市警方,不应该继续保持沉默:在已经进行的调查中是否采取了“避嫌”的措施,还将继续采取何种“避嫌”的举措,都应该及时公布出来,为舆论和公众所知。在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现在,当地警方兑现这句承诺的时候到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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