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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月用电110度标准不能再调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04:54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记者杨彦夫报道:按照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通知,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意见征求阶段今日结束。接下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印发指导各地实施。

  最新意见征集数据显示,阶梯电价政策获得超过半数民众的支持。不过,有不少读者和网友质疑电价只涨不降等问题,认为多用电的家庭电价应该涨,但用电少的家庭电价应该降。

  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称,一档电价下调可能性很小。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近年来,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上涨,我国除居民外的其他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但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调整。居民电价大幅低于工业电价,既与国际上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惯例不符,也与当前较高的能源价格不相称。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将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并提供了两个方案。方案一中,一档电量定为每月110度;方案二中,一档电量定为每月140度。

  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中有关“居民用电存在特殊情况的地区,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处理”的表述,其实是给予了地方一定的弹性空间。据了解,目前武汉市供电部门,已对一户多租和一房多户的用户,允许其报装多块电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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