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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灭门案凶手李磊 死刑服判不服民事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07:3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0月21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吴萌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大兴灭门案凶手李磊已决定服从一审死刑判决,但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判赔过高,并已委托其辩护律师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李磊赔偿其所杀6位亲人的家属共计343万余元。而在李磊面临的其他两起民事赔偿案中,除交通事故赔偿款主要由保险公司支付外,他欠朋友的借款60万元虽未到期,但被判提前偿还。

  对此,李磊认为,他赔不了这么多钱,因此他要对民事部分提起上诉。而如果其在民事部分提起上诉,或将推迟其死刑的执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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