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效果
图为广东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法官正在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本报记者邓新建摄
本报记者邓新建
执行指挥中心对提升广东省法院执行效率有多大作用?广东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邱丹给《法制日报》记者粗略地算了几笔账。
以每个执行案件执行法院必须履行的“四查”(通过银行查存款、通过工商部门查股权、通过车管部门查车辆、通过国土房管部门查土地房产等)为例,广东全省共有157家法院,按照原有查询模式,每家法院一个案件“四查”一次,查询次数就有628次;而现在,由省高院集中向4个协助执行部门查询4次即可,查询次数减少到160次,工作量减少75%;
原工作模式下,查询一次平均周期为15天,而现在通过系统查询不超过1天,周期缩短93%;
仍以每案“四查”为例,原工作模式下,157家法院,每天至少出动两人外出查询,共需314人;而现在只需27人,人力成本降低91%;
以外出查询用车为例,原工作模式下157家法院每天至少出动两车次,全省每天要出车314次;现工作模式不用出车出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查询;
原工作模式下,基层法院的“四查”范围基本在县、市、区范围内;现工作模式下,“四查”范围扩展到全省121个县市区,查询范围扩大120倍。中级法院的查询范围从所在市扩展到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查询范围扩大20倍。
本报广州10月21日电
记者手记
实地走访广东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后,记者感受到,建立启用执行指挥中心给执行工作带来的变革,特别是五大工作系统的建成使用,使广东的执行工作有了质的转变:由法院以往“单兵种”对付“老赖”、打旷日持久的“疲劳游击战”的尴尬局面,转变成了对“老赖”展开一场以信息化为依托、多资源综合运用的“多兵种”协同作战。
正如广东高院院长郑鄂所说,执行指挥中心整合了所有执行资源,调动了一切可以联动的力量,在最广泛程度上形成了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将在执行实践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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