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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就规章清理结果征询公众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07:55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六月份以来,本市组织开展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形成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办法>等2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治安联防组织暂行规定>等4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草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本市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现将这三个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个决定(草案)已经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市民和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29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地址:fzbzhc@shanghai.gov.cn。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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