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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江西崛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07:59  法制日报

  舒小琴

  普法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此历来高度重视。多年来,我省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为不断提高全省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回眸:普法教育渐入佳境

  自1985年正式启动实施第一个全民普法教育五年规划以来,普法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起着重要的助推器作用,这种作用伴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到强化。从“一五”普法强调普及法律常识、“二五”普法强调普及专业法律知识、“三五”普法强调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四五”普法强调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到“五五”普法强调弘扬法治精神,这不仅仅是普法教育内容和形式的发展变化,更重要的是普法教育工作主动适应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而在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向上的完善和升华。25年来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极大地改变了那些曾经对法律感到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广大公民领悟到了法律在自己生活里的重要性;同时,通过持续深入的普法教育,人们对法律的认同越来越深刻,对法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如今,“法治”已经像一颗富有生命力的种子,在千千万万个普法教育工作者“润物细无声”、“春风化雨露”的辛勤耕耘下,被广泛播撒到了社会的土壤之中。

  审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无论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离不开法治的维系和保障,都离不开广大公民良好法律素养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法治理念的支撑。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受自然经济、宗法专制制度和儒家文化长期影响的国家,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重人伦轻事理、重情义轻法理等意识还比较顽固,反映到现代社会有的人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甚至滥用公共权力、侵犯公民权益、漠视人的尊严,这些说到底都是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素质不高、法治精神缺失的表现。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尽管我们已经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与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相比、与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新一轮普法教育必须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创新形式,确保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展望:普法教育与时俱进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正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从法制体系的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培育的阶段,说明我们党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了更为成熟的认识和把握,同时也赋予了普法教育工作新的更加光荣的使命。我们知道,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的数量和种类在不断增加,但每个人掌握的法律知识都是相对有限的,对法律知识的精通在现实中还只是对法律职业群体的要求。由此可见,具有根本意义的是让绝大多数人更多地把握和领会法治精神,努力让其内化为人们人生观、价值观的一部分,这样,即使公民并不完全了解某部具体的法律,也完全可以依据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来指导、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本身是在不断立、改、废的,但法治的精神却是相对内化不变的,是可以传承延续的。为此,今后普法教育工作应该牢记“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使命,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力服务和保障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

  (作者系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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