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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沉默,滋长的是作恶者的嚣张

  

被沉默,滋长的是作恶者的嚣张

  唐春成 画

  英国政治家柏克说:“恶人得胜的唯一条件就是好人袖手旁观”,马丁·路德·金还说:“社会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不幸的是,在“李刚门”中,这种围观与沉默却潜滋暗长,蔓延于人心。

  据《广州日报》21日报道,在河北大学醉驾肇事致1死1伤的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刚之子,目前已被刑拘。该校学生却自称,被学校要求保持沉默,不然可能遭到校方处分;而他们的家长也要求他们不要参与。

  但凡嫉恶如仇者,都会对“李衙内”醉驾狂飙的嚣张、叫嚣着“我爸是李刚”的傲慢心怀愤慨。物伤其类的悲悯情怀,发自内心的正义感和自危意识,都激发着民众对为非作歹行径的“零容忍”。而这些,又是基于起码的“维护生命尊严”的人性共识。正是朴素的正义向往和良知追求,构筑起了社会趋善的动力。

  然而,在重压之下,目击车祸的学生们却选择了沉默,不愿出面作证。沉默意味着什么?从法律程序上看,想澄清真相、给肇事者量刑都得有人证才行,否则排衙听讼时,细节性模糊或谬误,真相的扑朔迷离,只会增加取证难度,也令结果谬以千里,背离了应有的依法严惩原则。

  做沉默的羔羊,是纵容作恶。那些三缄其口的学生,未尝就不是义愤填膺,痛斥肇事者对生命的冷漠。可在“正义执言”和“切实利益”的选择题前,他们不得不搁置满腔热血,权衡一番吐出真相和保住前途的重要性。因为说话有风险,受访须谨慎——校方要求“保持沉默”,而家长们则唯恐孩子安全无保障:“别多管闲事”。

  校方不肯吐露真相,无疑是觉得“撞人事件”较敏感:一者自身也是责任关联方,稍有不慎,就会将自己卷进去;二者交通事故背后,牵扯到的权力线路很是繁复。在利益牵绊下,“犬儒”也就成了自保之策。家长的劝告,自然是怕孩子嘴巴不上锁,惹了麻烦。报复风险的堆积,让他们保险起见,教会孩子言多必失的生存哲学。

  可明哲保身之术,比良知的驱使更有重量吗?大学本是育人之地,秉持良知是教育的必备品格,威胁学生小心开口何异于颠覆他们的正义信仰,教他们人格分裂?道德启蒙之要务,更是被颠覆无遗。做“皇帝的新装”中那个勇敢的孩子,固然要冒不小风险,可学校和家长难道能“以身说法”,教孩子做冷漠的看客,对丑恶无动于衷吗?果如是,他们的“启蒙”就成了纸上谈兵,传承给孩子的不是美德,而是冷漠与怯懦。

  “都希望战胜邪恶,大众受益,但都不愿出头,毕竟代价是自己的”,美国社会学家奥尔森将此总结为“搭便车困境”。私利的考量,让集体走向了沉默。只是沉默之后,谁又来救赎我们的良知与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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