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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本大甩卖”陷阱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10:53  南方日报

  

“亏本大甩卖”陷阱多
以“结业甩卖”等方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屡禁不止。林涌浩摄
“亏本大甩卖”陷阱多

  近日,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亚湾分局接到多起关于澳头街道某购物广场的消费投诉,反映该购物广场有不良商家以“结业清场”、“结业甩卖”为借口,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后经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商家销售的商品以日用品为主,且大部分为假冒伪劣商品,其中雕牌洗衣粉经纳爱斯公司检验确认为假冒产品,使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

  雷人广告比比皆是

  鳄鱼牌羊毛衫才卖65元,法国“老人头”皮鞋才卖25元?近日,记者走访南坛、步行街、河南岸和麦地等多处,发现10几家商店在门口悬挂着“结业大甩卖,血本无归”、“转行装修一件不留1折起”、“亏本甩卖最后三天”类似的横幅或者海报,并配以高分贝的音响设备进行广播宣传。据调查,该类商店主要分布在人流多、管理乱的地方,以销售服装和鞋包为主,大部分商品质量较差,多为山寨产品,不少“最后三天”“最后两天”的商店长期存在。

  记者在步行街发现打着此类虚假广告进行销售的商店多达5、6家,一家销售英国知名男装品牌的服装店门口贴了三条广告语,其中“屎急尿急不如清货急”的标语让人哭笑不得。见到“最后两天”的字样,记者询问老板娘“怎么前段时间来,也是最后两天”,老板娘显得有些尴尬,但并未回应。记者随手拿一件西装,发现布料很粗糙。老板娘向记者介绍:“这件西装原价680元,现在转行清货只卖280元,质量是没问题的。”

  以“低价甩卖”诱骗消费者

  上述商家只是通过夸大商品价值进行促销,同时还有不少不良商家打着“结业甩卖”“贱价出售”的手段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在河南岸街道办附近,记者也发现2家店面,一家是正在以“超低价、清仓大甩卖”的鞋店,在销的是不少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运动鞋,价格在60-180元不等,进进出出光顾的人还不少。记者看到一双牌子为361的运动鞋,标价60元,做工非常粗糙,商标与正规专卖店并无差异。记者询问店主是不是假货,店主没有正面回答,却指着另外一双不知品牌的鞋说,如果要买质量好点的可以看一下这双,不过贵点。

  记者在步行街随即采访了多名市民,几个穿着时尚的上班族女生表示很抵触这类商店,“‘最后三天’的广告天天挂,但不见搬走,卖的东西要么是假货,要么就是质量很差的。”一名惠州学院大一的男生表示,这些商店的货价格便宜,虽然很多东西都是仿制的,但是有些质量还可以,看到合适的有时候也会买,“没办法,学生仔没钱,专卖店的东西又太贵。”陈姨刚从“甩卖”店买了两件T恤,她告诉记者一件29元,记者告诉她这是冒牌货,陈姨说“没关系,质量还可以就行了”。据分析,该类商品的销售对象为一些收入不高、消费水平较低的消费者,以外来打工人员和部分经济情况不是很好的大学生为主。

  据了解,目前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大型酒店、商场结业,以转让自家用品或者甩卖货物为由,博取消费者的信任,欺诈、兜售一些质量差或者假冒物品。今年初,家住惠城区麦地的林先生误以为附近一家大型酒店结业,正在甩卖电脑等电器,便以1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之后却发现该电脑有明显质量问题,远不值1400元。林先生经调查了解才发现原来卖电脑的不是酒店,而是有人利用酒店结业,假装“清场甩卖”,实为销售质量不合格的旧电器。

  各方说法

  ◎消委会

  天上不会掉馅饼

  对于这种“结业甩卖”的虚假广告,以及借此销售质量不合格甚至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惠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王副秘书长希望能引起工商和其它相关部门的重视。

  对于这类虚假广告的大量存在,他表示主要还是商家的诚信问题。对此,消费者委员会也经常发布一些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购物。“天上不会掉馅饼,看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消费者要留心眼,仔细研究一下质量和商标等,不要以为占到便宜了。”王副秘书长提醒消费者,又好又便宜的东西有,但是不多,碰到低折扣贱卖的商品要特别留意。

  ◎工商部门

  虚假广告要坚决打击

  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科刘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部分“甩卖”确实是因为倒闭、装修之类的真实原因,但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如果这些商家真的是以虚假甩卖,欺诈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那么工商部门是要坚决打击的。

  对于这些虚假广告现象为何一直存在,刘科长表示,其实很多打出虚假广告的商家也只是为了促销而已,并非有意欺诈消费者,情节不严重。对于初犯,一般会对其进行教育,责令其规范化。由于违法成本低,部分商家法律意识不强,加上这些广告语的真假难界定,所以导致这类虚假广告一直存在。不过对于二次以上的惯犯或者情节严重的不法商家,一经查证,工商部门将根据其经营额和情节进行处罚,严厉打击,对于借甩卖进行售假的行为更要坚决打击。

  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科刘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部分“甩卖”确实是因为倒闭、装修之类的真实原因,但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如果这些商家真的是以虚假甩卖,欺诈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那么工商部门是要坚决打击的。

  对于这些虚假广告现象为何一直存在,刘科长表示,其实很多打出虚假广告的商家也只是为了促销而已,并非有意欺诈消费者,情节不严重。对于初犯,一般会对其进行教育,责令其规范化。由于违法成本低,部分商家法律意识不强,加上这些广告语的真假难界定,所以导致这类虚假广告一直存在。不过对于二次以上的惯犯或者情节严重的不法商家,一经查证,工商部门将根据其经营额和情节进行处罚,严厉打击,对于借甩卖进行售假的行为更要坚决打击。

  ◎律师

  虚假广告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丽琴认为,促销活动是商家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而开展的营销活动,正常的促销行为对于提升商家利润,节省消费者消费成本有重要作用,因此国家并没有禁止商家进行促销行为,也因此出现了很多不良商家利用虚假广告、虚假促销等使人误解的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现象。

  胡丽琴表示,《广告法》明确规定商家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价格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了虚假广告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有违法促销行为,可以向工商、公安、物价和消费者协会等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商家承担民事责任。一旦认定为违法促销,商家将承担罚款、停业整顿、赔偿消费者损失等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还将按照《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商家促销时使用的高分贝音响设备扰民的现象,胡丽琴表示,《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促销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如果商家利用音响发布促销广告的行为影响周围邻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作出处理。

  南方日报记者林涌浩通讯员刘珊实习生周宇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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