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10月22日电(何蒋勇)原本只想给跟自己过节的初中同学一点教训,不料阴差阳错,几番认错人,报复之心让他接二连三锒铛入狱。10月22日,浙江省奉化市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而这已是他第三次失去人身自由了。
今年23岁的王某来自奉化溪口,因为读书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后就没再继续上学。
2006年4月26日,王某在步行回家的路上碰上了一个人,此人的背影很像以前与自己有过节的初中同学腾某,为了泄私愤,王某悄悄尾随其后,待到了一个小弄堂,趁那人不备,用随身携带的小刀挥砍其面部,致使其面部和手指受伤。此时王某发现砍错认了,于是匆忙逃离。
几个月后,王某因为涉嫌盗窃贺某的财物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上述故意伤害的事实。此次偷盗财物并没有达到入罪标准,但故意伤害一事却已构成犯罪。后经法院审判,王某入狱一年。
一年后,王某刑满释放。此时的他对贺某怀恨在心,他认为自己坐牢完全是因为贺某的举报。为对贺某进行报复,出狱5天后的一个凌晨,王某悄悄爬进了贺某的宿舍,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刺伤贺某的头部、面部、手部,随后再次逃离。不料当天就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院审判,再次获刑二年六个月。
本以为经过这几年的改造,王某懂得悔改,出来后重新做人。然而,这些年的牢狱生涯让王某的报复心有增无减。。
今年2月,王某出来后,拿着刀天天在溪口银凤广场一带晃荡,寻找贺某。皇天不负有心人,3月5日晚,王某终于看到了一个女性,背影身材应该就是自己要找的贺某。几日来的毫无所获,加上满脑子的愤怒,让这个23岁的小伙子来不及细想,上去从背后连砍了女子8、9刀。当女子侧过身的时候,王某傻了,原来又砍错人了。
“对不起,我会救你的。”王某拿起手机想报警,但转念一想,很害怕又被抓,于是拿着她的手机就跑了。
因为一心要找到贺某,在随后的几天,王某带着刀依旧在溪口一带晃悠。后因非法携带刀具,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在办案过程中,民警发现王某随身携带的手机与3月5日案件受害人的那只手机款式、型号一致,结合王某曾经作案手法,后经询问,王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我其实就只想教训贺某一下,出出气,砍死人的想法是没有的,自己也并不想把牢坐穿”。
“但因为是贺某害我坐牢,我非常恨她,如果这次出去了,我还是要去报复贺某。”王某再次说出了自己的内心想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且系累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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