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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成本私接电表偷电 贪心老板领刑又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15:13  红网

  红网株洲10月22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 唐慧)经营鞭炮加工厂为节省成本,竟采取私接电表并定期调减计数器度数的手段偷电。2010年10月21日,经湖南省株洲醴陵市检察院公诉,游某被该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八千元。

  现年47岁的游某,在其所在的湖南醴陵市富里镇开设一家鞭炮加工作坊。2009年7月,为降低生产成本,游某在未向醴陵市电力局申请的情况下,将该局一报废的编号为LD20177号电表私自安装在供电线路上,以供自家10部打炮筒机供电使用,并将该电表的铅封拆掉,定期调减电表上计量用电的度数,盗用非普工业用电量16200KWH。2010年6月4日,醴陵市电力局稽查部门在检查电表时,发现异常情况,于是案发。

  经鉴定,所盗用电量价值人民币14402元。另查明,游某已在庭审前向电力局补交了全部电费,并向法院缴纳了全部罚金。

稿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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