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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车半夜高速路上甩客 黄岛车站赔车费了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15:37   半岛网  

  爆料:无良司机甩客高速

  10月6日,顾先生在黄岛汽车站购买了下午4点半由黄岛至济宁的正规车票一张,想乘当日当次车从黄岛返乡。“晚上8点半,汽车行至距济宁市区约50公里处的高速路时,司机对我说,车已经到济宁,要求我下车。”

  顾先生想即使是加班车,也不能把自己撂在高速路上,即使不进站,也要在有公交或者交通便利的地方下车。对于顾先生的提议,司机断然拒绝,强行将自己撵下车,甩在高速路上。

  “无奈之下,我只好在高速路上截车。”顾先生告诉记者,幸遇济宁扈女士驾车经过,同意搭车,把我送回济宁。这段路程走了几乎1个小时,其中从济宁汽车南站到自己家只有5分钟的车程。

  维权:车站补偿60元打车费

  顾先生告诉记者,回到家中第二天,自己便向黄岛车站反映此事,车站受理后,称同意调查。10月8日,顾先生接到黄岛汽车站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已查明确有此事,车站会对司机处200元的罚款,并补偿顾先生60元的打车费。

  对于黄岛车站的处理方式,顾先生不能接受,“我在车站买了票,车站必须对乘客负责。我现在是安全回家了,如果我被扔在高速公路上出了意外,车站也赔60块了事?”顾先生希望车站作出书面道歉,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并许诺今后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顾先生告诉记者,9日,自己对车站的工作人员提出异议,却被反问,进了济宁界就是济宁,被撵下车当时怎么不报警?“车站说只能这么处理,接不接受随便我!”

  黄岛汽车站: 退还车票报销打车费

  “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卖票时服务员说过是加班车,是黄岛发往菏泽的过路车,并且司机告诉我们,当初顾先生说路上有人接,才让他下车的。”黄岛汽车站的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乘客顾先生本来对于最初的处理方式没有什么意见,谁知第二天就搬出了交通部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说要道歉赔偿。

  王先生表示,目前事情正在处理中,将把车票钱99元退还给顾先生,并补偿顾先生60元的打车费,但当事司机认为不赚反赔,颇有异议,车站会尽快做好工作,将事情处理好。

  律师:半路甩客是违规行为

  按照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表示,黄岛汽车站长途客车半路甩客是违规行为,应该为旅客做出相应的赔偿。

  文 张珍珍

  [编辑: 董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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