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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或将试点低空空域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6日03: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和长春、沈阳、珠海、新疆将成为低空空域开放改革的试点城市

  本报讯 (记者李妍)据中国通用航空协会副秘书长唐继龙近日透露,国务院、中央军委8月23日印发的《关于深化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中国决定放开1000米以下低空空域,到2015年建立政府监督、行业指导、市场化运作、全国一体的低空空域运行体系。广州和长春、沈阳、珠海、新疆成为此次低空空域开放改革的试点城市。

  全国分三阶段推进

  《意见》列出了低空空域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分为试点阶段、推广阶段和深化阶段。

  试点阶段的时间是到2011年底,在长春、广州、沈阳、珠海、新疆等五地实行试点改革。

  推广阶段的时间是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国推广。对北京、广州、济南、南京、成都的飞行管制区划设低空空域;进一步建立法律法规对低空空域进行合理布局,建立服务保障网点。

  深化阶段则从2016年到2020年,要求低空空域体制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完备,低空空域得到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

  对空管提出更高要求

  昨晚,广州民航界有关业内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网上已经知道上述消息,不过目前还没有看到正式的官方文件。虽然政策层面上国家允许低空飞行将成大趋势,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还将有一个磨合的过程。尤其在珠三角地区,由于飞机航班多,飞行空域本身已经非常紧张,一旦放开低空飞行,将对空中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由于每次低空空域的飞行线路、飞行时间等都要向空管部门报批,因此一旦政策实施,对空管部门将带来考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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