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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地产调控细则未涉及限购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6日05:33  国际在线

  本报讯(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 余琍 刘震)昨日,我市公布酝酿已久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细则。调控细则涉及六大方面,要求全面落实稳定房价政策,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促进武汉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武汉市房地产调控细则(业内简称“汉六条”)是9月底出台的“国五条”和上周出台的“鄂六条”的延续,内容基本差不多。调控细则没有涉及限购、房产税等内容。

  人均16平方米以下家庭

  住房问题将基本解决

  武汉房地产调控细则要求,努力构建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全市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00万平方米以上,解决20余万户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每套房屋价格

  须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武汉房地产调控细则要求,对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

  细则强调严格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对外销售。

  严厉打击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增加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土地供应量决定房源数量,房源供给量增大,对平抑房价有一定作用。武汉房地产调控细则要求优先保证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各类住房用地供应。合理增加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住房项目建设,依法加快处置闲置住房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买房首付至少要三成

  武汉房地产调控细则在信贷和财税政策上进行了明文规定。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三套房则禁贷。对于外地人买房,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也被禁贷。消费性贷款也被禁止用于购买住房。我市将严格做好第二套住房认定工作。

  交易税收方面,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

  武汉房地产调控细则要求,加快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居民住房消费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

  稳定房价不力将被追责

  武汉房地产调控细则要求,全面落实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考核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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