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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禁开发商直接收存预售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6日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北京消息北京最新出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此《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行。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据介绍,商品房在预售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等状况,由于购房人缺乏对房地产项目建设、管理、工程进展的了解,因而产生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导致的工程烂尾、项目延期等情况,严重损害了购房人以及相关当事方的合法权益。(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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