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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扫货要交税买嘢之前谂下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03: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年底打折季将至,不少市民拟出境扫货

  海关提醒:入境携带自用商品超5000元可能被征税,自带贵重物品出关前最好先申报,以免重复征税

  年底将至,眼下香港各商家正酝酿着一年一度的“打折季”,因此吸引了不少东莞市民意欲前往扫货。然而市民朋友们注意了,今年若扫货的物品总值过高的话,可能被征税哦。

  日前刚从香港购物回来的塘厦镇刘小姐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她在香港选购了一款Gucci 手提包和一部HTC手机,岂料在入境通关时,却被海关人员拦截并要求其先行缴纳逾1000元税款方可通关。

  “我买自己用的物品,这样也得交税?”,面对突如其来的“征税”,刘小姐十分不解。对此深圳罗湖口岸工作人员称,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市民若携带价值超出5000元以上的境外物品入境,超出部分就必须交税。

  另外,东莞海关提醒市民,出关前,若自身携带了曾在境外购得的贵重物品,最好先行申报,以免之后返回口岸入关时,被重复征税。

  统筹/张晓嘉

  文/记者张晓嘉、黄江洁、崔宁宁

  图/记者倪黎祥

  政策回顾:

  价值超出5000元要交税

  为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今年8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出了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内地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也就是说,对于东莞市民而言,若在境外购买的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那么经海关审核确认物品属于自用范畴之后,对超过5000元的部分将进行征税。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海关方面指出,像名牌包包、手表等这类本身就不可进行分割的单件物品,只能按照物品的全额进行征税。而且海关还对包括手机、ipad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在内的20种常见的物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

  东莞市民:

  不知“征税令”屡“被截”

  昨日记者随机访问了30多位市民,发现尽管第54号“征税令”已发布了将近一个半月,但超过七成市民仍然“蒙查查”。

  有不少市民表示,入境时曾被海关“拦截”要求其交税。而且部分细心的市民向记者反映,“征税令”下达之后,“到香港买一件东西的钱加上被扣的税和路费,价格有时比在东莞本地买还要贵,只是款式上有更多选择而已。”

  买表2万7 交税8000多

  家住塘厦镇的黎先生在香港有生意业务,每周基本上都要往返香港一次。“我在铜锣湾买了一块2.7万元的劳力士手表,返莞入境时,竟然被征税了!”他告诉记者,自己为手表支付了高达30%的税,“交了8000多元啊!”先生回忆起“十一”的经历。“以前经常顺便给朋友捎带些手表、手包之类的。”黎先生说,但现在要避税基本不太可能。“这样的话,我还不如在内地买。”

  香港买IPad 比内地还贵

  “不是说超过5000元的商品才征税么?我这款Ipad折合人民币才4735元,怎么还是要征收20%的税?”家住南城区的李先生,昨日在香港选购了一款Ipad(16G/wifi),谁知入关时还是被海关人员要求缴纳税款。

  “Ipad属于实行全额征税的20种物品之列,无论价格有没有超过5000元,都必须交税”。东莞海关人员称,由于Ipad属于微型电脑,而电脑一般情况下需支付1000元/台的关税。因此李先生在香港购得这部Ipad 总共要花5735元。“这款机在东莞数码市场上行货价格也才5588元,原本想着在香港买能便宜700多元,没想到加上关税,反而比内地行货价格还要高,真是不划算”。李先生说。

  海关:自带贵重物品出境前先申报

  记者了解到,现在不仅新的境外物品在入境时超过限额需缴税,甚至连消费者出境时自身携带的旧名牌包、电脑等贵重物品也有可能被再次征税。“由于新旧商品有时候无法直观辨认,因此建议消费者在出境前将自己可能被征税的贵重物品进行申报”。东莞海关相关负责人说,旅客在出境时填写一张《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就可避免重复征税的情况。

  另外,海关人员建议大家出境前登录www.customs.gov.cn进行详细查询。与此同时,海关提醒消费者若在港澳地区购买了超限额价值的商品,入境时最好自觉申报,以免给自己招致麻烦。

  相关链接

  20种实行

  全额征税

  验放商品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

  这20种商品中包含手机、ipad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热点问答

  问1:像包包、化妆品、奶粉等常见物品的关税税率一般是多少?

  答:常见物品关税税率一般分4个档,10%(衣服类、食物等),20%(电子产品等),30%(名贵手表等),50%(烟、酒、化妆品)。

  而对于东莞市民经常在港澳地区购买的奶粉,一般来说,陆路口岸验放标准是2罐,空港口岸验放标准是6罐。

  以上税率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因此消费者出行前最好登录海关官方网站对自己需要购买的物品进行详细查询,或致电实际进境口岸海关咨询。以官网的信息和实际口岸答复为准。

  问2:购买有些物品如手表、名牌包,为什么会出现全额征税的情况?

  答:虽然海关总署规定对居民旅客携带的入境物品超出5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征税,但由于手表、包以及化妆品等产品,其本身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因此只能按照全额进行征税,也就是说,若一款包包的价值为7000元,征税标准只能按7000元算,而不是2000元算。而对于散装食物等可分割的物品,则严格按照超出5000元的部分进行征税。

  问3:如何计算关税?

  答:关税=完税价格(即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消费者可向海关官方网查询税率。以买一台价值为7600的手提电脑为例,由于海关估定的微型电脑完税价格为5000元,税率为20%。那么该手提需缴纳的关税为5000×20%=1000元。

  不过提醒大家注意,偶尔也存在一些海关将商品实际价格当完税价格进行征收关税的情况,因此大家购物之前最好将具体情况提交海关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问4:随便一个很普通的电子产品都可能超过5000元啊,怎么办?

  答:个人自用物品不在此列,但如果非常新的最好就带上发票。经常出差的带手提电脑或者单反照相机出境时最好填写《海关申报单》,以便入境时证明。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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