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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犬鸣不平"出气"打伤人 狗主人被判刑1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06:07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半岛都市报11月2日讯(记者 王悦) 市民尹某在李沧区滨河路步行时,路边一条大狗朝他跑来,尹某捡起一块石头朝狗打去,这一举动惹怒了狗主人方某,尹某被方某打伤左眼。近日,方某一审获刑。

  今年6月18日下午,市民尹某路经李沧区滨河路方某家门前时,方某家没有拴住的大狗看到陌生人尹某便上前扑咬,尹某捡起身边的石头朝狗打去。被激怒的方某朝尹某的面部击打数拳,致尹某左眼受伤。

  近日,李沧法院进行了一审,法官认为,方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方某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重新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方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不得假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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