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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公积金她成全市第一人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蔡宇实习生任欢)11月1日,成都市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式推出后,第一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纳税人在青羊区地税局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诞生,全市第一份租房提取公积金税票也随之开出。

  根据《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费用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从11月1日起,成都市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式推出:租房者首先到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完税(个人出租房屋综合税),然后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审批。为方便职工办理该业务,青羊地税局积极与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联系协调,在位于成都市房地产大厦三楼的服务大厅开设了税务窗口,城区职工到该窗口就能缴纳税金、开具相关证明。

  青羊地税局在短时间内完善了征收办法和操作流程,为纳税人准备的“一条龙”服务随后迎来了第一位受益人:11月1日下午4点,一位廖姓女士在详细咨询了办理流程后,来到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综合税。青羊地税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核对所需资料,辅导其正确填写申报表后,开具出了成都市第一份用于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完税证明,也标志着廖女士成为成都第一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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