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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对中日两国的国家竞争力进行比较后发现:日本国家竞争力在100个国家中长期位列三甲,在亚洲保持了绝对领先地位,有许多发展经验值得中国学习。
在主体素质方面,中国已经开始超越日本,2008年中国的主体素质在G20国家中排名第4,而日本排名第8。报告认为,中国主体素质竞争力的迅速提升与学习日本经验有直接关系。
中国在企业数量方面优势比较明显,企业注册总数和新企业注册数排名在G20中一直居于首位,但在公司治理与企业创新指数方面,中国与日本相比差距较大。
在国内供给、国内联系、公共制度等方面日本竞争优势较大,领先中国优势明显。
例如,基础设施方面,近年来日本的基础设施水平在G20国家中一直稳居第二,而中国的排名则处于中游偏下水平。
在产权保护方面,中国在G20中处于中游,而日本5年来名次均处于第4位。日本创新能力强与完善的产权保护政策密切相关。
在市场竞争方面,中国表现较差,在G20中排名第11,而日本则位列次席。
日本在人均需求水平和需求结构上名列全球前茅,而中国人均需求水平低、需求结构不合理;日本出口产品多为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中国多为低端工业制成品。中国的国内市场广阔,巨大的市场潜力尚未开发,这是日本所不具备的机遇。
报告认为,日本的优势往往为中国的劣势,唯有学习这个亚洲邻国的发展经验,才能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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