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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四川11月3日电(通讯员 郭晓旭)近日,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聋哑人盗窃团伙提起公诉。该团伙成员虽然都是先天性聋哑人,但智商较高,内部分工明确,作案手法新颖,而且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给出庭支持公诉带来一定难度。该院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时沉着冷静,取得了较好的出庭效果。
2010年6月12日14时许,被告人杨光中、杨清明、龙成金伙同“兔子”(绰号,在逃)窜至德阳市区南街183号“花菲”饰品店,见店内仅有一名店员,就由被告人杨光中拿走该饰品店挂在店门口的天堂伞以引开店员,待店员追出后,杨清明、龙成金、“兔子”三人伺机进入店中,撬开收银台,将店内600余元现金及一部手机窃走,被告人杨光中见同伙得手后,也停止和店员拉扯并迅速离开现场。6月12日至13日,该盗窃团伙采用同样手段疯狂作案四次,盗窃物品经鉴定共价值人民6000余元。
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审理,认定该院指控罪名成立,当庭对三被告人做出判决:三被告人均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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