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打击和防控的严峻形势,中央五部门联手打击内幕交易。
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五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该意见主要涉及内幕交易信息保密和打击内幕交易两方面。
目前内幕交易更隐蔽复杂
五部门坦言,当前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一些案件参与主体复杂,交易方式多样,操作手段隐蔽,查处工作难度很大。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内幕交易更具隐蔽性、复杂性。
对于内幕信息,该意见强调通过制度防控,抓紧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该制度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接触内幕信息管理办法,明确内幕信息范围、流转程序、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要求,并指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为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提出尽快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按规定实施登记。
积极探索实施有奖举报
此外,该意见还要求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停复牌等相关制度,督促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将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纳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和举证规则,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对于打击内幕交易,该意见强调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要及时立案稽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立案稽查的上市公司,要暂停其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行政许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措施,暂停或取消其业务资格。
措施
公安部:此前集中力量查办内幕交易重大案件,并与最高检联合印发了内幕交易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这一追诉标准确立使基金“老鼠仓”首次被追究刑责。
监察部、预防腐败局 推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重点打击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内幕交易行为。
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大股权转让的报批做出了先停牌、后沟通的程序性规定。
证监会: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辖区监管责任制和股价异动监管联动机制,推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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